抚顺市文明办为部分省级文明单位上门授牌

抚顺日报  04-19 08:54  作者:孙晓华 A+ A-
  (记者 孙晓华)4月15日,市文明办代表省文明办先后来到市图书馆、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抚顺东收费站、市中心医院、大商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新抚公安派出所、顺城区抚顺城街道办事处、东洲区惠民社区、抚顺友谊宾馆等14家获得2018-2020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登门颁发牌匾并与建设银行等金融系统5家单位、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公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号召全市各行业、各单位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讲文明、树新风。

  2018年以来,全市各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抚顺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在全省文明单位评选中,我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获得2018-2020年度省文明城市标兵(县级)殊荣;顺城、望花两个区获得省级文明城区殊荣;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抚顺县马圈子乡等21个村镇获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抚顺银行等13家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市税务局、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等65家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袁存泉家庭、兰郡泽家庭等12个家庭获省级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获奖单位纷纷表示,要加倍珍惜这份荣誉,将文明理念深植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各环节、维护好这一沉甸甸的“金字招牌”,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市文明办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以荣誉为新起点,广泛深入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让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文明单位常态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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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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