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冬奥会”期间人民群众用药(械、妆)安全,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2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科执法人员对新抚区建联凤翔路店、成大方圆凤翔路店、施福堂台东店、敖东大药房农贸大厅店、枫华园大药房5家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随机抽查产品、发放宣传册、加强法规宣贯、落实主体责任等方式重点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经营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产品是否合法,进货査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顾客进店扫码、测温、退热药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单位都能按照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个别单位未及时填写消毒记录、员工测温记录,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改正。
责任编辑:于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