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严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

抚顺传媒网  03-09 08:57  作者:李凭 A+ A-

  按照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所转发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3月2日、3日,开展了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对顺城、东洲、新抚和望花四个城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情况进行了检查。两天共检查了18家生产主体,未发现有此类违法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生产主体负责人宣传,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仅没有任何功效,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不能用于农产品种植生产,更不能违法添加到农业投入品中。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把违法添加金银箔粉专项检查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利用媒体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炒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据悉,今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

 

责任编辑: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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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海波 张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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