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防疫检查 依法给予处罚

抚顺日报  04-02 07:35  作者:孙研 A+ A-

  一男子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有偿搭乘沈阳地区人员躲避疫情检查点检查进入抚顺。日前,新抚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决定,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的出租车司机李某行政罚款200元,居间介绍人任某和鲍某行政警告。

  3月28日,新抚公安分局永安台派出所接到报警,有群众发现在微信朋友圈中有人发布“可以有偿从沈阳搭载乘客躲避疫情检查点的检查,从小路将沈阳疫区人员带进抚顺”的信息。接到报警后,新抚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上报相关情况,并对鲍某涉嫌违法的行为展开调查。

  经查,鲍某和任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为出租车司机李某“拉客”并收取中介费用,李某躲避检查从小路将沈阳地区乘客送入抚顺,目前出租车司机李某已实施违法载客行为一起,三人行为已违反《治安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车司机李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居间介绍人任某和鲍某处以行政警告。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务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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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倍博 于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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