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火险气象等级高 5项举措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今抚顺  04-02 19:34  作者:谢青 A+ A-

        4月2日,记者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针对清明期间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我市采取5项举措压实责任,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预计4月3日至5日,我省无明显降水,气温高、风力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极高。其中,4月3日至4日,我省陆地最大瞬时风力可达9级至10级,中西部地区局部伴有扬沙或浮土;4月4日,沿海地区最高气温14℃-17℃,其他地区可达18℃至23℃。经综合研判,预计4月3日至4日,全省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极高危险级别(五级);4月5日,辽南、辽北、辽西、辽中地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级别(四级),其他地区为较高危险级别(三级),为此,省气象部门发布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森防指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充分认清当前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警惕,压实责任,采取5项超常规措施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一是密切关注火险形势变化,加强会商研判、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敏感地区要提级响应。

        二是针对清明前后野外祭祀活动增多的实际,要加大巡防巡护力度、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制止野外用火行为。要加强对重要入口、林区要道、公墓、散坟等重点部位、场所的登记检查,严防火种进入林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提倡鲜花祭祀、远程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切实营造“无火”清明氛围。

        四是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力量布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火情信息报告制度。高火险区和关键部位,要提前布防并开展携装巡护,确保遇有火源,打早打小打了。

        五是严格落实扑火安全要求,把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最高位置,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张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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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小一 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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