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强力推动方案落实落地落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日前,市纪委监委对今年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现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66个,主要集中在信用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和经营环境3方面,分别占问题总量的41.7%、16.3%、20.1%;审批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监管环境和中介服务环境5方面问题分别占比6.2%、5.8%、4.9%、3.7%、1.2%。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动解决问题361个,办结率63.8%,其中涉及市场主体问题满意率100%。累计推动清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7651.07万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47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8个,拨付逾期执行款301.06万元,下放审批事项1个。
自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12件,立案106件,留置15人,党纪政务处分70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次7起15人。
责任编辑: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