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抚顺新闻  04-28 08:36  作者:孙研 A+ A-

  4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抚顺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取消医保风险调剂金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被提请任命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乐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作总结讲话,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立法在城市交通建设和智慧停车引导中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持续优化停车秩序。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工作,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摸清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联动开展好环境保护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要切实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让医疗保障的管理和改革成果更多惠及抚顺人民。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和“双胜利”;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立法引领,强化监督推动,发挥代表作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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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倍博 于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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