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抚顺日报  07-07 08:46  作者:王丽 A+ A-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由多部门联动开展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排查整治各领域扬尘污染问题,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城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散体流体物料运输、渣土消纳、建筑垃圾堆存、物料堆存、裸露场地、露天矿山、散乱污企业等各类扬尘污染源。以沈白高铁、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工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在建工地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未经审批设置的煤炭、煤矸石、沙土、建筑垃圾、工业废渣等堆场进行排查,建立清单,限期清除。对现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求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堆场料场露天装卸作业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城区内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遗撒方可上路行驶。对未按要求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相关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扬尘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负责全面梳理、排查区域内扬尘污染源,建立管控清单,把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对污染源实施全覆盖、常态化的专项督查检查。同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重点区域主要街路要增加洒水频次,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85%以上,减少人工清扫产生的二次扬尘。强化城市周边及背街小巷道路的保洁工作,加快推进破损道路修复工作,尽可能减少路面破损,实施道路开挖作业时,需采取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把矿山、工地、裸露场地与城市道路交汇处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严禁车辆将泥土带上道路造成扬尘污染。继续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场地开展排查,采取硬化和绿化等措施进行整治,基本实现城区“黄土不露天”。对突出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定期更新“散乱污”企业清单,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全力压减扬尘污染排放。从7月到9月底实施集中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10月初到年底,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抽查复核。对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城区和企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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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倍博 于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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