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落实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水源地保护和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上半年预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
多措并举提升空气质量。以重点时段保障为抓手,制定《抚顺市重点时段空气质量应急强化管控工作方案》,对工业污染、秸秆焚烧、油烟治理、移动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点统筹施治。对望花、顺城、新抚区三个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同时制定《抚顺市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强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重污染天气影响,缩短了污染时长。开展春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工地扬尘、裸露场地、道路保洁、道路遗撒、物料堆场、企业扬尘等方面开展春季扬尘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望花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3.5%同比增加12.6%,顺城区优良天数比例84.3%同比增加11.7%,新抚区优良天数比例87.9%同比增加20.1%,三个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明显改善。截至5月末,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3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8.1%。
多管齐下提升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专业队伍分析国考高坎大桥断面冬季超标原因,对断面上游截污管网和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和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组织起草2022年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开展冬春季巡河排查。印发了《关于2022年春季河流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汛期河流污染隐患排查,并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河流断面开展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同时,对三宝屯污水处理厂、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新宾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5个国家考核断面达标率100%,优良比例100%。6个省考核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全方位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分步摸清和梳理保护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及各类风险源的基本情况和运行现状,建立了风险源清单,编制了风险防控方案。巩固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退耕还草、移民搬迁等环境治理成果。在做好约539公里防护封闭围栏等基础防护设施的日常巡护的同时,东洲区章党镇境内维护和补建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约9公里。为提升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抚顺市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规化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监管工作范围、监管对象及内容、监管频次等内容,常态化开展风险源监管检查、水源监测管理、水源评估及巡查,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着力提升乡镇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印发《抚顺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项目实施方案》,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清原、新宾两县开展红透山镇、南杂木镇和大四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工作。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大伙房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
责任编辑:杨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