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抚顺市疾控中心  07-18 16:37 A+ A-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发生零散和局部暴发的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为科学、精准、有效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特发健康提醒如下:

  一、异地解除7天集中隔离来(返)抚入境人员,要点对点全程闭环回到家中,并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开始和第3天,由社区(村)组织采样人员上门开展1次免费核酸检测。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县(市、区、旗),对7天内有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火车站、汽车站和公路查验点对域外来(返)抚人员全部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抚后立即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六、全市辖区内居民及其他在抚人员1-2周自觉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按规定频次执行。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应落实测温、验码和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抚顺市疾控中心
2022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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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媛淼 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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