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妇联下达2022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补助资金1000万元,按照每人1万元救助标准,对我省1000名“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患病贫困妇女实施救助。
2017年以来,省财政投入“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资金0.8亿元,争取全国妇联及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投入0.2亿元,累计投入1亿元,救助“两癌”患病贫困妇女1万名。
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对“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精准服务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按照“四精”专项行动要求,会同省妇联出台了《辽宁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救助贫困妇女范围、救助标准、补助资金列支层级、申报拨付时间等核心内容,规范了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流程,强化了救助资金绩效管理。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对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同时重点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相关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责任编辑:张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