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百姓期待,加快构建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折不扣落实惠民举措,推进医保待遇保障、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集采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障服务等各方面改革,破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让城乡医保这块民生“蛋糕”散发出惠民、便民、为民的幸福味道,让百姓享受到了更多的改革红利。
推进医保待遇保障改革 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2021年7月,我市全面取消医保调剂金,每年为企业节省2.3亿元的负担,全市企业职工不用再因未及时缴纳医保调剂金而停止医保待遇。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一般居民的50%,支付比例直接提高至70%,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内,支付比例达80%。贫困人口市域内就医“一单制”结算,无需跑腿垫资,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连续两年提高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待遇,报销比例由50%调整到75%。将30余种特殊病高值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病医保目录,特殊病高值药品个人先行支付比例由原30%下调至20%,职工报销比例由原52.5%上调至为64%,居民报销比例由原来49%上调至56%,降低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关爱特殊群体,将城乡居民重型血友病患者门诊特殊病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6万元,同时降低个人负担比例。每年为全市患者减轻医疗费负担近100余万元,真正为血友病减轻了负担,使全市血友病患者真正感受到了党的温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推进医保支付改革 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支付方式改革是医保管理的核心环节,是保障参保人权益、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
2019年,我市推出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2021年,又顺利通过全国DIP付费改革试点城市验收。通过“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杠杆作用,压缩治疗费用中的水分,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多、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逐步形成更加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强化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和疾病诊治能力,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让参保患者在本地就可以得到更好治疗,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推进医药供给侧改革 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为切实降低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我市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在医保目录管理使用改革中,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省、市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制度,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2019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共有290多个品种的药品中选,覆盖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药品平均价格降幅54%,最高降幅达90%。组织人工晶体、冠脉支架、冠脉球囊、导引导丝、药物球囊、人工关节、起搏器等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其中冠脉支架由集采前均价1.3万下降至均价700元左右;导引导丝由集采前均价950元下降至均价450元,让每一位患者切实感受到集采带来实惠。
优化医疗保障服务 群众办事方便又快捷
我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化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全面实施“互联网+医保”,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贫“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取消转诊转院制度,异地就医网上直接备案,异地住院直接结算、5种门诊特慢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和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支付方式更加便捷、高效、安全。
“零容忍”监管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我市加强部门联动,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政策宣传,强化自查自纠,强化综合督查力度,强化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逐步推进智能监管、综合监管,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医保局建立领导分片挂包巡查制度,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展督查指导,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三年来,全市累计暂停各类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28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8家,移交司法部门2家,拒付基金5000余万元,2019年当年就减少支出4.8亿元,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并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张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