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两节”纪律要求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抚顺新视线  09-06 08:48 A+ A-

  2022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日前,市纪委监委下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节点,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我市作风建设成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本质特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同时,要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好发展。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要明确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注重从小事小节上约束自己,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同时,要强化节日期间的自身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一以贯之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节日特点加强对易发“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治未病”的作用。强化大数据意识,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数据筛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靶向发力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对隐形变异问题一律深挖彻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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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抚顺纪检监察


责任编辑: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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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晓明 张媛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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