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来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高键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强调,要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找准立法的着力点和切入口,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强法治人才队伍,加强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努力开创法治抚顺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宏德,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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