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细则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0-26 07:28 A+ A-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最大程度地降低传播风险,根据《关于抚顺市城区全域及抚顺县新宾县调整为常态化防控的通告》,现就有关细则明确如下:

  1.来(返)抚货车司乘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福顺安”小程序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收发货企业报备,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2.货车司乘人员要积极配合交通服务点查验,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做一次核酸检测。

  3.来(返)抚货车司乘人员遵循“两点一线”,提前联系收发货单位派人到入抚交通服务点接引,“点对点”闭环管理,装卸货物后,再由收发货单位派人送到交通服务点离抚,保证全程闭环管理、无接触装卸货。

  4.货车司乘人员确需滞留我市的,由收发货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服从所在社区(村)防疫管理,严格落实“五天五检三不”(五天内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

  5.货车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每日2次)、车辆定期消杀,养成开窗通风、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6.货车司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向收发货单位报告,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公安、疾控部门做好流调等工作。

  7.货车司乘人员应及时了解目的地、途径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全程尽可能绕行涉疫地区;若目前身处涉疫区域,配合做好防疫管控。

  8.货车司乘人员要如实申报行程,对通过更换手机卡、冒用他人健康码或行程卡等隐瞒行程和活动轨迹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于小一
阅读:1436
编辑:刘涛 张媛淼
导航 时政 观察 民生 社会 视频
抚顺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