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旅疫情防控指南提出多项优化防控措施

辽宁日报  11-21 08:45 A+ A-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18日公布《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等修订后的疫情防控指南,提出多项优化防控措施。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明确,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做限制,原则上不对演唱会、音乐节、实景旅游演出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做限制。在高风险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提出,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新指南还要求,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应暂停营业。低风险区,上述场所要坚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责任编辑:张媛淼

阅读:841
编辑:侯晓明 唐海波
导航 时政 观察 民生 社会 视频
抚顺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