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民间组织等推选,主办单位审核,现将2022年度“辽宁好人”候选人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2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4日前,以书信、电话等方式实名向市精神文明办反映。
抚顺市精神文明办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民服务中心1204室,联系电话:024--52650180。
附:2022年度“辽宁好人”候选人
抚顺市精神文明办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度“辽宁好人”候选人
责任编辑:张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