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抚顺市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2-07 15:29 A+ A-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新城四路8-2号楼1单元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兴仁街7号龙龙精品水果店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民族社区兴仁街5号楼5单元
  顺城区长春街道万泉嘉苑8号楼1单元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高山社区肉联小区28号楼1单元
  顺城区长春街道格林东郡1号楼1单元
  顺城区长春街道高山景苑1号楼2单元
  顺城区长春街碧海馨居4号楼1单元
  顺城区前甸镇汇银东樾27号楼1单元
  顺城区将军街道滨江景苑2号楼1单元
  顺城区新华街道卧龙湾小区2号楼1单元
  望花区和平街道洗化社区洗化小区16号楼2单元
  新抚区刘山街道花园社区14-1号楼1单元
  新抚区永安台街道西公园社区东一路14号楼2单元
  新抚区永安台街道学苑社区东泰嘉苑2号楼2单元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张媛淼

阅读:1504
编辑:杨骅 张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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