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抚顺在生态环境质量、水源地保护、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和改善。
如今的抚顺,山绿水清、花香鸟鸣,绿色已成为抚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底色。
生态环境改善 蓝天白云 山清水秀
抚顺市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从268天增加到315天,PM2.5、PM10浓度从每立方米53微克和每立方米94微克降低到每立方米40微克和每立方米71微克;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Ⅱ类水质13个,Ⅲ类水质1个,Ⅳ类水质8个,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持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加强秸秆禁烧等管控工作,开展VOC执法监测、大伙房水源地保护排查等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清库”等专项行动。
自然资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市始终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采煤影响区治理工作,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着力破解城市转型振兴发展难题。
2021年,由抚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申报的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项目通过国家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评审获批。项目主要围绕西露天矿及东部森林水涵养区两大治理单元,涉及西露天矿坑生态修复、大伙房水库湿地建设、海新河、苏子河等水环境治理、土地整治及林业病虫害防治等重大工程。
水利事业发展 完善更新 安全运行
我市实现水资源利用方式深层次变革,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转变,供水总量5.86亿立方米,较2012年7.44亿立方米,下降21%。
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全市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998名。
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
我市监测的1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投入2.8亿元,完成76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8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任务,消除水库水闸安全隐患,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投入2.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5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545条。
责任编辑:于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