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朱春欣:盛开在审判一线的“木兰花”

新宾融媒  04-27 09:06  作者:闫冬雪 A+ A-

  新宾劳动模范、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朱春欣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以法律之伞为弱势群体遮风挡雨,以正义之剑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她用情与法的“钥匙”开启法治之门,消除百姓“疙瘩事”,解开群众“心头结”。

  朱春欣参加工作16年来扎根基层法庭,以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塑造了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先后获得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集体三等功荣誉1次、个人三等功荣誉2次、全市法院“十大办案能手”、“十大雷锋式法官”等荣誉称号。

  2018年,朱春欣担任新宾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在全面抓好法庭工作的同时,以身作责,勇挑重担。她承办的林某、卞某等六人财产保全一案,成为新宾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优秀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情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朱春欣所在的民事审判庭主要办理经济纠纷案件,涉及较多企业纠纷。为响应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号召,朱春欣带领全庭法官致力于创造公平、高效的法制环境,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加快办案速度,切实为企业发展着想,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加强对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力度,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答疑,让企业舒心经营、安心发展。

  朱春欣用敬业奉献的精神谱写着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乐章,用自身的模范行动维护了政法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执法形象,用她的信念和执着搭建起法院与人民群众心贴心的桥梁,展现了新时期劳动模范的崭新风采。她表示:“我们法官肩负着使命和职责,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代表着法治所给予人们的安全秩序和保护,这个岗位让我感受到成就感和自身的价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不断前行,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

 

责任编辑: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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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晓明 季荣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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