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汛期禁止在野外水域开展游泳等活动的安全提示

  07-18 14:25 A+ A-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易引发洪涝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水库、河道、山塘等野外水域,均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且夏季易发生中暑现象,导致自救能力减弱。广大群众要自觉远离涉水危险区域,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管控,尤其浑河城市段,橡胶坝落坝运行后,大伙房水库随时调度泄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到野外涉水区域从事游泳、戏水、钓鱼等危险活动。

  二、学校及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到水库、河道、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停车、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和违规开展种植活动。

  本通告为公共安全提示,如不遵循本通告有关劝告,发生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请广大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务必强化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责任编辑:张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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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春阳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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