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点位名称及地点
1、设置点位名称:东七路东三街东向西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东七路东三街东向西方向
2. 设置点位名称:礼泉路安康街北向南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礼泉路安康街北向南方向
3. 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柳河街西向东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柳河街西向东方向
4. 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盛城街东向西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盛城街东向西方向
5. 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站东街西向东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站东街西向东方向
6. 设置点位名称:临江路长春街西向东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临江路长春街西向东方向
7 设置点位名称:浑河南路永济路东向西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浑河南路永济路东向西方向
8. 设置点位名称:新城路乾安街西向东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新城路乾安街西向东方向
9. 设置点位名称:富平路中央大街北向南方向
设备具体地点:富平路中央大街北向南方向
公示日期
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
抓拍违法行为
上述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11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7、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8、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11、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侯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