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生鲜和水果的档口或者摊位,经常有些红色的“生鲜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的色泽。用这些灯“美颜”后,即使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因其成本低又使用方便,所以应用十分广泛。
记者在抚顺市场和超市走访中发现,许多商家仍在使用“生鲜灯”,市民们对商家此类做法感到不满。市民王女士说:“市场卖肉的都是这灯啊,当时看可红了,到家就是白色的。”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感觉超市里卖的肉和菜都是这样的灯,灯下看着卖相都特别好。我感觉这灯很不好,让我辨别不出食物是否新鲜。”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
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意味着生鲜的“美颜”将告别历史舞台,此消息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禁用“生鲜灯”,利于促进生鲜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生鲜食用农产品原本样貌,还消费者一个安心、诚信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