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08-12 10:39 A+ A-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预报,受台风残余环流和华北气旋共同影响,8月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我市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天气,累计降雨量 80~180 毫米,局部 200~300 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 40~70 毫米。抚顺市气象局8月12日9时发布暴雨Ⅱ级(严重)预警,根据《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2日10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高空建筑及设施、供电设施、水库、河道等重要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再排查,落实防御措施。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各县(区)防指要将全域内危险区域人员于8月12日17 时前完成转移,要做到应转尽转,严格执行实名造册制度,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确保应转尽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在应急响应解除之前要坚决杜绝群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市、县、乡、村四级包保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立即开展各项防汛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从8月12日14时开始每4小时向市防办值班室报送一次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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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媛淼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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