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08-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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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8时,市气象局发布了暴雨Ⅳ级(一般)预警,8月28日9时,省防指发布了蓝色预警,启动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8日11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高空建筑及设施、供电设施、水库、河道等重要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再排查,落实防御措施。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县以下包保领导要全部到岗到位,立即开展各项防汛工作。各县(区)要抓紧落实相关防汛措施,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