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公安局
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抚顺市公安局面向广大网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例如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四)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的。
(五)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15504936889 全警官,13504238730 黄警官
2.举报邮箱:Fswj_xczf@163.com
3.举报账号:各平台“抚顺网警” 官方账号
抚顺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