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南京居民楼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预防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告知业主如下:
一、切勿在楼梯间、门厅、过道上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二、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三 、不要把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不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四 、定期检查家中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插线板,确保电气安全。
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学会正确使用。
六、制定家庭火灾逃生计划,明确家庭成员的逃生路线和集合地点,进行定期的逃生演练,特别是对于儿童和老人,要确保他们熟悉逃生路线和自救方法。
七、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安全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八、 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及时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12345”市民热线和相关部门举报。
九、如遇着火,千万不要慌张,不要盲目逃生,要及时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