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条例”来了 事关抚顺市民出行

圈抚顺  04-11 10:01  作者:李凭 A+ A-

  4月10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新修订的《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了解到,每年9月第三周为抚顺市公交出行宣传周,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对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为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修订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在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抚顺市公交事业发展迅猛,在公交分担率、基础设施、线网布局、车容车貌、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有很大提升。但随着城乡建设推进,因出行需求激增、文明城市创建等原因,出现了原“条例”不足以应对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公交优先发展亟需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因此,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数年立法评估、专家论证、常委会表决、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等工作,重新修订了“条例”,使之符合本市发展实际。

  新修订的“条例”确定每年9月第三周为抚顺市公交出行宣传周。今年的9月16日至22日,为抚顺市首个公交出行宣传周。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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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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