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举行。读书班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抚顺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市委书记来鹤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高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市政协主席于万军出席。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逐章逐条进行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哲作专题辅导。
来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对我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抚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际成效。
来鹤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抓好学习研讨,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分专题举办读书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抓好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检视、自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抓好培训解读,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不断拓展学习理解的深度广度,进一步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抓好建章立制,做好结合文章,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整改贯穿学习教育始终,确保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来鹤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市级领导同志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抓好个人自学、研讨交流、检视整改。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市委副书记纪政,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
责任编辑:刘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