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购房补贴来了!快看看你符合条件不→

今抚顺  04-26 22:43 A+ A-

  关于推行2024年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出惠民购房举措,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2024年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政策时间

  本次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存量(二手)住宅交易认定工作,认定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购房补贴政策及补贴流程

  在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新购买市内四城区新建商品住宅,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购房发票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缴纳契税100%财政补贴。用于回迁安置的商品住房、“不能办证”项目住房等不属于购房补贴活动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不享受财政补贴;购房补贴活动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撤备案的,购房补贴活动期间不予重新备案,不享受财政补贴。

  在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交易的市内四城区存量(二手)住宅,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存量房交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给予缴纳契税100%财政补贴。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活动期间成交的存量(二手)住宅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范围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企业、单位等不享受财政补贴);购房人于2024年8月30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审核、补贴。逾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流程按照《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新抚、望花、顺城、东洲四区购房补贴流程》执行。

  附件: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新抚、望花、顺城、东洲四区购房补贴流程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阶段性购房补贴活动政策执行期

  新抚、望花、顺城、东洲四区购房补贴流程

  根据2024年购房补贴政策规定,2024年第一次阶段性购房补贴流程如下:

  一、享受新购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财政补贴条件

  (一)相关条件

  1.楼盘范围:市内四区在售楼盘;

  2.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非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

  3.2024年8月30日以前取得购房发票并完成契税缴纳;

  4.用于回迁安置的商品住房、“不能办证”项目住房等不属于购房补贴活动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5.购房补贴活动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撤备案的,购房补贴活动期间不予重新备案,不享受财政补贴。

  (二)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网签备案合同提供附页原件一份,非网签备案的合同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合同封面);

  3.购房发票(发票联)原件(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

  二、享受购买存量(二手)住宅购房财政补贴条件

  (一)相关条件

  1.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存量房交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需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

  2.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

  3.购房补贴活动期间成交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存量(二手)住宅在2024年购房补贴活动期间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二)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

  3.加盖确认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地点

  新抚区:西四路7号抚顺银行西四路支行(步行街商业城对面),银行登记咨询电话:53997384,财政咨询电话:52862178;

  望花区:雷锋路东段72号沈抚农商银行营业部,银行咨询电话:53810808,财政咨询电话:56854126;

  顺城区:裕城路22-3号楼(万泉嘉苑东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县支行营业部,银行咨询电话:57656799,财政咨询电话:57504509;

  东洲区:东洲大街1号抚顺银行4楼,财政咨询电话:54563019。

  四、受理时间

  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财政补贴范围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企业、单位等不享受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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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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