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已开始,这些行为重点查!

辽宁公安交通安全  07-24 20:19 A+ A-

  为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全力预防“摩、电”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部署全省各地交警部门,聚焦"摩、电"车辆突出违法行为,从源头、路面、宣传3个环节共同发力,强力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力争实现“三个一批”和“双数下降”目标

  三个一批:

  查处一批交通违法

  整改一批隐患车辆

  查扣一批报废车辆

  双数下降:

  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

  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下降

  6月24日至今,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8万余起。其中,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1.2万起(无证驾驶2502起、酒醉驾2192起、未悬挂号牌1557起、未佩戴安全头盔2595起,其它3200余起);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6万余起(闯红灯1908起、逆行1.1万余起、其它1.3万余起)。

  整治重点

  以“摩、电”车辆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以及城镇赶集和青少年聚集点为重点。

  摩托车重点整治:

  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飙车炸街”、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

  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及劝导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摩托车整治措施

  1、开展摸底排查。对辖区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摩托车数量、上牌、保险以及摩托车检验及驾驶人驾驶资质等情况。针对未注册登记车辆,通过摸排逐车逐人建立信息台账,手续齐全的督促尽快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上牌。

  2、推动检验报废。梳理注册登记的逾期未检、未报废摩托车清单,采取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方式,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检验、报废注销、灭失注销等业务。

  3、开展溯源找车。对路面执法或技术监控发现存在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摩托车,逐车建立重点车辆追溯档案,见人见车并依法实施处罚。若驾驶人是未成年人或是在校学生的,通知其监护人、所在社区、所在学校共同进行教育。

  4、加大路面整治。加大巡路密度和频次,严查摩托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摩托车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资质驾驶摩托车的,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未悬挂号牌、无有效交强险、使用假牌假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的,一律做好证据保全收缴车辆;对摩托车逾期未检验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检车并做好监督。

  电动自行车整治措施

  1、狠抓戴帽工程。精准梳理未佩戴安全头盔重点路口、路段,以佩戴率低的地区为突破点,针对性加强安全头盔佩戴治理。

  2、推动登记上牌。积极发动社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等社会力量,持续加大带牌销售力度,大力扩充登记上牌点位数量,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3、全力开展劝导。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双率”提升行动,依托“劝导点”、“马路学堂”,全面开展全警路上劝导行动。

  4、严查交通违法。严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一批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电池、解除限速),及时登记记录车辆改装信息线索,并每月向市场监管部门抄送非法改装门店信息,会同公安食药侦、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制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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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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