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抚顺新视线  07-25 19:08 A+ A-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受低涡切变和副热带高压共同影响,预计25日白天到夜间我市将有大雨、局部暴雨,降雨量25~50毫米、局部50~1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30~50毫米。抚顺市气象局7月25日8时发布了暴雨Ⅳ级(一般)预警,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抚顺市气象局与抚顺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联合发布了抚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三预警(黄色预警)。根据《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15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立即开展各项防汛工作。各城区、清原县要抓紧落实相关防汛措施,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交通沿线桥梁、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城市下穿道路等危险部位进行再排查,做好城市内涝强排的准备工作,落实防御各项措施。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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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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