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电台 抚顺新闻网记者 吴博)5月21日,市见义勇为模范评审委员会召开兰郡泽同志“见义勇为行为模范”认定评审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兰郡泽见义勇为行为申请核实情况报告》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申报确认和表彰奖励条款。
2019年5月2日6点左右,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一栋居民楼突发火灾。火势迅速沿一楼楼体向上蔓延,8户14人被困家中。当时,正在附近施工作业的兰郡泽听到呼救后,立即开着吊车奔赴失火现场。他操作吊车,多次把吊篮升到各个楼层,调整铁臂方向,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成功救出被困的8户14人。
在评审会上,市见义勇为模范评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一致认为,兰郡泽同志事迹生动感人,具有一定的示范性,符合《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之规定。兰郡泽同志在大火面前临危不惧、机智勇敢、挺身而出,自发驾驶吊车前往火灾地点,营救被困居民14人,其精神值得弘扬,应予以表彰。
会后,市见义勇为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整理后履行奖励表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