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启动风险保证金制度

抚顺晚报  01-10 08:35  作者:张倩 A+ A-

  1月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按照“双减”工作精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抚顺银保监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30家校外培训机构完成风险保证金的缴纳和《办学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已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分批次向社会继续公布完成资金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如确需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选择“白名单”内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到“三查三看”,即查证照是否齐全,查证照是否与办学地址一致,查教师是否具有教学资质;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看管理服务是否到位,看消防设施是否健全。要谨慎签约缴费。一次性缴费不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通过家长资金监管账号进行缴费,不要缴纳现金,不直接向教师个人转账,不要接受机构提供的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打折优惠等。缴费后要索要发票,不得以“白条”代替。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责任编辑: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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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倍博 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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