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

平安抚顺公众号  10-15 13:21 A+ A-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抚顺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2年10月12日,王某、张某欲驾驶机动车通过新宾县大四平镇四方台村疫情防控卡点,违法行为人王某不听从防疫人员劝阻,私自挪开路障,驾车闯卡驶离。王某的行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现已被新宾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13日,抚顺市望花区某小区居民李某在园区疫情封控期间,不履行防疫规定执意跳墙出小区,不听从防疫人员及现场民警劝阻,李某的行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现已被望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10月13日,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牌号为辽DTS***的机动车,不听从防疫人员劝阻,强行冲撞抚顺县峡河乡眼望村和台堡村防疫卡口,刘某的行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现已被抚顺县公安局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报备、流调管控、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张倍博

阅读:1263
编辑:杨骅 于小一
导航 时政 观察 民生 社会 视频
抚顺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