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一熟食店擅自营业哄抬物价被立案调查

抚顺新视线  10-18 07:17 A+ A-

  10月16日,有群众举报望花区海城二街大荟熟食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开业经营并高价对外销售猪肉。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望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望花区海城二街大荟熟食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望花区大荟熟食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战某某。该熟食店在我市疫情管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擅自开业经营。仅10月14日、15日两天,该熟食店以每斤19.5元的价格购进白条猪1196斤,分割后对外销售,销价每斤30元。同时又购进某品牌一号香肠50斤,进价每斤18.5元,销价每斤25元;购进某品牌排骨香肠150斤,进价每斤17.5元,销价每斤25元。

  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该熟食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立即停止经营。对其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其严厉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所有经营者:

  在我市发生疫情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同时更要严格执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借机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市市场监管局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侯晓明

阅读:1120
编辑:唐海波 张媛淼
导航 时政 观察 民生 社会 视频
抚顺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