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积极配合普查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此次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抚顺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24-57500259。
抚顺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
责任编辑:张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