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平安抚顺  08-03 09:22 A+ A-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现将我市新增设的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点位名称及地点

  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浑河南路葛布桥南 东向西方向

  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新抚路五道街 东向西方向

  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新抚路七道街 东向西方向

  4、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浑河南路永济路 西南方向

  5、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丹东路海城街 南向北方向

  6、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丹东路北镇街 东向西方向

  7、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丹东路北镇街 北向南方向

  8、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丹东路建昌街 西向东方向

  9、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丹东路灯塔二街 东向西方向

  10、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临江路长春街 东向西方向

  11、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新城路长春街 东向西方向

  12、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抚顺城路站东街 西向东方向

  13、设置点位名称及地点:

  新城路丰城街 西向东方向

  公示日期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

  抓拍违法行为

  上述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抓拍违法行为

  上述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1日

 

责任编辑: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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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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