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预报,受副热带高压和低空切变线共同影响,预计4日11时至5日8时,抚顺有大雨、局部暴雨,个别乡镇大暴雨,并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累计降雨量30~50毫米,局部50~100毫米,个别乡镇 100~130毫米;主要强降水时段在4日19时到5日5时;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最大瞬时风力8~10级。
抚顺市气象局8月4日9时发布暴雨Ⅳ级(一般)、强对流Ⅳ级(一般)预警,根据《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4日11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高空建筑及设施、供电设施、水库、河道等重要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再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
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县以下包保领导要全部到岗到位,立即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各县(区)要抓紧落实相关防汛措施,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责任编辑:张倍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