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塑料制品生产经营监管,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场监管局、邮管局等13个相关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等领域,重点检查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及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情况。
目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将按照我市《关于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属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星级宾馆、餐饮企业、邮政快递营业网点、车站、重点河湖水域清漂治理、重点用膜地区和农膜收集网点、塑料包装生产销售企业和废塑料利用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盯办机制,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对于涉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