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新闻网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为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工作在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抚顺新闻网开设“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专区”,专项受理网站上发布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二)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三)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四)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五)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受理要件
(一)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材料;
(二)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信息标题、网络链接地址、页面截图或者足以确定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四)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一)抚顺新闻网
举报电话:024-57598809
举报邮箱:4249080@qq.com
(二)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https://www.12377.cn/jbxzxq/sql_w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