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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过”何时可以上班?一份“阳康”返岗指南请收好

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

关于抚顺市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11月27日,我市新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隔离管控前相关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关于抚顺市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11月25日,我市发现6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

关于在部分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市望花区、顺城区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

关于抚顺市发现5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11月24日,我市在区域筛查和密接人员筛查发现5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1号)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有序解除清原县静态管理的通告(第20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22日7时起,解除清原县静态管理(中高风险区和集中隔离场所继续加强规范管理),解除后疫情防控措施参照《抚顺市关于有序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第18号)》执行。

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作以下调整

关于有序解除顺城区静态管理的通告(第19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21日4时起,解除顺城区静态管理……

点亮“党旗红” 守护“健康绿”——抚顺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抗击疫情综述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抚顺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以“疫情不退我不退”的战斗决心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战斗姿态,自觉扛起战“疫”重任,让鲜红的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矢志不渝跟党走 凝心聚力向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抚顺回响

连日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我市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各界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团结奋斗、笃行不怠,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在新时代创造新的历史辉煌!

关于划定调整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作以下调整……

抚顺公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抚顺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

抚顺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0时至24时,抚顺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新增1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上述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10月1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通报我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并就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民生服务热线的通告(第16号)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基本民生服务需求,现将相关服务热线公布如下……